……那大部分是出于职业的要求。年轻时候他混迹在哥谭的底层,挣扎在生死一线中,不得不被逼出了些凶性;后来他总算是设法离开了哥谭,外面的世界光怪陆离,不能说不美好,然而到头来他能够用以维生的也还是只有年轻时被逼出的那一点凶性。
他的运气算是很好的。
至少他在犯罪这一行里还真有些天分。
他能忍受更多的痛苦、更多的险境,无视更多湮灭人性的罪行;他可以面无表情地肢解活人,也能对孕妇和婴儿下手。他的嘴很严实,绝不会暴露雇主的秘密;同时他也很识相,能判断如果自己吐露实情上一任雇主有没有机会活下来向他寻仇。
雇佣兵这一行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赚钱,他侥幸带着大笔存款全身而退。
拿着这些钱他能去任何一个安稳的小乡村,买个院子或者农场,雇几个工人,或许也会结婚生子,从此安享晚年。
……然而他没有那么做。
那只是感觉不对。没有危险,没有恐惧,和平、宁静,那样的生活仿佛是置身于大海中的小船上:地面不平稳、晃动,一望无际的蓝色空得让人发疯,意识不到时间的存在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头晕欲呕,高烧般昏沉和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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