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屏幕里。
是个十年前,一中的帖子。
主图是一张很糊的图片——十年前的手机像素,而且拍照的人显然手有点抖。
视角是从教室后门往里拍。
图片里只有她和沈郁,她背对着镜头,沈郁则露了大半张脸。
隔着一张桌子,他弯腰,态松懒地递给她一支钢笔。
帖子的标题是——【中午偶然路过十二班门口,感觉这俩人好般配啊啊啊啊啊,好帅好美,而且氛围好暧昧啊,不由自主目光就被吸引了!有人知道他们叫什么吗?】
帖子底下竟然有很多的回复。
学校里认识沈郁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这帖子也很热。
底下乱七八糟的议论都有。
林循一眼扫到一条赞同的跟帖:【我也觉得!看到好几次了,那个女生叫林循。我连他们的cp名都想好了,就叫“千与(郁)千寻(循)”哈哈哈,有人站嘛。】
底下接连好几条回复。
【噗这名也太土了吧。】
【还好啊我觉得怪好听的!】
说“怪好听”的那条,d是“昼山玛丽莲孟露”,是程孟的网名。
林循色有些恍惚,好久之后才想起那天。
好像是学校发了个什么表格,每个人都要签名。
沈郁也需要签。
但他自从失明后,很久没写过字,用惯的钢笔也不知道有没有墨,就回过头来管她借笔。
林循的中性笔恰好快没墨了,她灌了点水在坚持写,所以便挑了一支她笔袋里的铅笔给他。
是她自己用的那几根里最长的了,但也已经削的只比手指长一些。
他接过那支铅笔握在手里,眉头忽地挑了挑。
因为他手指很长,那支铅笔握在手里显得十分滑稽。
林循忽然觉得很刺眼,心底的自卑莫名其妙翻上来,她想伸手抽回那支笔,给他削一支新的。
他却二话没说转过身去。
几秒钟后,响起了笔尖与纸张摩擦的沙沙声。
他很满意地“嗯”了一声,说了句“比我的好用。”
然后不在意地从自己的抽屉里翻出一支钢笔和一罐墨水,递给她:“跟我换?我这个不好、用。”
就跟牛排不好、吃一样。
他的语文好像也被她带的,变差了。
“……好。”
林循看了眼自己贫瘠的笔袋,恍恍惚惚地接过那支看起来就很贵的钢笔,没舍得拒绝。
后来的一年里,他动不动就跟她借那些手指头长的铅笔,而她呢,一直“心安理得”地用着交易来的那支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