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
沉思片刻,丁寿又开言道:“即便如此,朝廷对受灾流民并非置之不问,只要愿归本籍,赐田十五亩,赠耕牛稻种,安家之需亦足矣。”这是朝廷法度,只要国有余力,便会监督执行,现而今还不是明后期财政匮乏,要依靠地方士绅的“同善会”帮着救济贫民的时候,官府救济力度尚可。
多说一句明后期盛行的“同善会”,与官办的“养济院”不同之处在于救济标准,养济院针对本地籍贯,无人收养的鳏寡孤独疾废之人都予救济,若是外地流民多了也可破例,同善会执行的则是会员制度,听着很高端,就是新人入会必须会员作保,于是一个辅助官方救济的组织就同提供钱粮的本地士绅绑在了一起,晓得东林复社抗起税来为何一呼百应了吧,大明朝对年收入四十两以下是免税的,碍不着平民百姓和小商小贩的事,可架不住吃人嘴短啊。
“乞丐做三年,仙也不换。”涂大勇懒洋洋地伸了伸腰,“自由自在惯了,自然不愿再受约束。”
“成群结队,招摇过市,岂不滋扰地方,祸害乡邻,令地方有司为难?”丁寿斜睨对方道。
大明治下乞丐数量是纳入地方官政绩考评的,西班牙使者拉达说在中国城市见不到乞丐有可能是真的,要是摊上太祖太宗的时候,地方官因为街面上有乞丐不得收养还要挨板子。
同样英国马戛尔尼笔下看到遍地乞丐也八成不假,不说那掺了多少水的“乾隆盛世”,就制度而言,我大清对乞丐流民的管理走的也是另一个套路——合法化,直接给这帮花子头封官,把乞丐纳入地方保甲,成了乞丐便世代不易,再没有大明朝今天是流民乞讨,改日未必不是纳粮顺民的机会,养济院也没了明朝时的高福利待遇,与前朝赖在养济院蹭吃蹭喝不走相比,在大清进养济院是比打板子还有效的惩治办法,清人也不再同明人一样对乞丐尚抱有怜悯之心,按照清末徐珂之女的想法,乞丐这些社会毒瘤都该被洪水、瘟疫这些天灾给收喽。
不过大清朝虽说执行了这制度,最早提出这办法的却是东林元老高攀龙,这帮标榜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也许是想弥补蒙元时期被列为“臭老九”的心理创伤,孜孜矻矻为天下人等分类,毫不客气的将乞丐列入“无耻”行列,高攀龙便是想颁发“火烙印牌”,将乞丐纳入乡约保甲,可惜壮志未酬,这位“入云龙”就被九千岁玩死了,遗愿只得由摘了桃子的大清圣祖仁君们一一完成。
当然这都是另一个时空的后话,此时的涂大勇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帮中弟子游侠四方,惩恶扬善,虽偶有叨扰四邻之举,谈何祸害地方,休要危言耸听。”涂大勇不满说道。
丁寿冷笑一声,总算聊到正题了,轻轻击掌,“把人带进来。”
注:蜡烛寺真的建于正德元年,与旙竿寺并称东西舍饭寺,正德年间安排内官管理,这帮内监或许有从中上下其手的,但记载中悲天悯人照顾贫弱的也有不少,漏泽园的位置明代地图上没查到,看过一篇论文是在崇文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