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边跪著两个美丽侍女,桌前卧著两头皮毛光滑的优雅雪豹,正津津有味地啃著骨。矮榻後站著一排姿色同样出众的侍女,像是一扇色彩浓豔又极富美感的人体屏风。榻边围绕著十几头颜色各异的雄健剽悍獒犬,头头龇牙咧嘴,一副凶残狠样,倒是将他衬托得越发衣冠楚楚,贵不可及。
王榻後面的墙壁上绘著一幅巨大的生死轮回图,色泽鲜豔,画面栩栩如生,轮回外延是一片深沈的蓝,仿若深邃广袤的宇宙,空行母手执花蔓花莲在四角盘旋飞舞,端庄妩媚而又淡然慈悲,与口含手持轮回图的凶煞怒相阎摩鬼王形成鲜明对比。
整幅壁画於凌人的威严神秘中隐含磅礴的诡谲压迫,与端坐王榻的禽兽王相得益彰,令人一见就敬畏不已,不自觉地想要匍匐下跪。
禽兽王手端银杯,微微含笑,似与众臣宾客一道欣赏弦舞,然而锐利的视线却从眼角飞出,向她来鸷森冷的淡漠寒光。
这寒光也将罗朱沈湎於古格灿烂瑰丽艺术中的神智彻底拉了出来。清醒後的她当即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尼玛的都啥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情欣赏壁画,赞叹弦舞,感慨历史。她一不是艺术家,二不是历史学家,三不是考古学家,撑死了也就是一个历史知识勉强过关,比较热爱古遗址、喜好探险的驴行者而已。惹恼了禽兽王是小事,不小心弄掉了自己的脑袋就是大事了。
她赶紧躬身垂头,将自我存在感降到最低,跟著银猊以卑微的小碎步沿边角向禽兽王行去。纤细的身影对宽广热闹的大厅来讲,太过渺小,几乎没人注意到她的来临。行到禽兽王的矮榻旁,密集卧伏的獒犬无声地给她让出一块地方。她学著桌边两个侍女的样子,垂首卑恭地跪了下来。作家的话:呵呵,因为想写这些,所以就YY了一下。
(15鲜币)第七十三章 王与女奴的亲昵
“贱奴叩见王。”她双手贴地,额头也轻轻贴在地上,低低的声音含著几分惶恐,几分紧张,几分恭敬,几分卑微,几分讨好。
赞布卓顿斜睨跪在右脚侧的女奴,鹰眸微微眯了眯。在他面前,也只有这个奴隶的声音才会出现如此多的复杂情绪。不知从什麽时候起,他有了细细听辨她情绪的嗜好,特别喜欢抬起她的头,仔细审度她眼睛深处的表情。
与她的沈默寡言不同,那双清澈有神的大眼睛一点也不显麻木呆板,时常不受控制地暴露她内心的话语,偶尔会在刹那间绽放出异常生动的光彩。悲愤也好、惊恐也好、委屈也好、黯然也好、凶恶也好、痛苦也好,都让他看得乐此不疲。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麽有趣好玩的东西。
“倒酒。”他移开迫人的视线,淡淡道。
“是。”罗朱小小地松口气,直起半身,从矮桌上拎起酒壶,小心翼翼地往禽兽王把玩在手中的银杯中倾倒。
倒酒,也是一门技术活。倒酒的人身体和手臂绝不能出现摇晃,倾倒的酒要一直保持固定的流量和流速,不能斟得过少,也不能斟得过满。倒酒过程中,酒不能飞溅出来。如果不慎溅到执杯的禽兽王手上,轻则鞭笞断肢,重则乱棍杖毙。
以上知识是罗朱经过一月旁观所得出的经验总结,死残在她面前的倒酒侍和奴至少也有六七个。以前是看人给禽兽王倒酒,眼下轮到她了,这心愣是扑通扑通地跳得越来越快。呼啸的鞭声,凄厉的哀嚎,血淋淋的断腕,支离破碎的尸体一股脑地全涌进脑子,拎著酒壶的手就这麽不听使唤地轻微颤抖起来。
酒时断时续,忽大忽小,忽左忽右,将禽兽王执杯的手浇淋个遍,而银杯中却只斟进了三分之一。
甘冽的酒香四下蔓延,古铜色手指上戴著的三个戒指被酒尽数濯洗。戒指上镶嵌的硕大黑曜石和蓝宝石散发出清润幽森的光芒,与古朴美的银色戒身交相辉映,像是三只诡谲冰冷的眼睛,邪到极点,也寒到极点。
她死死咬住下唇,努力抑制亟欲冲口而出的恐惧嘶叫,哆哆嗦嗦地加快速度。当她终於将银杯斟满後,禽兽王执杯的手下已积聚了一大滩酒,正顺著微微倾斜的矮桌,往内侧流淌而下。
搁下酒壶,她重新伏地:“王,请请恕恕罪。”短短的一句话说得结结巴巴,含满了浓烈的恐慌,能清楚地听到牙齿磕碰的声音。
彼时,鼓声大噪,环佩首饰齐齐叮当作响,遁地的脚步声强劲有力,彩色的披风,豔丽的裙摆飞旋扭转,弦舞已进入最高氵朝最美妙的环节,吸引了无数陶醉的目光。
“鞭笞、断腕、杖毙,选哪一个?”赞布卓顿执杯的手一动不动,依旧静搁在一滩醇香的酒中。低沈浑厚的嗓音冷硬平漠,没有丝毫的怒气,只是陈述著一个选择。
罗朱身体一抖,温凉的身体更是如置冰窖。禽兽王是专门等她养好了身体,再寻衅宰杀麽?就像农人把猪养肥後杀掉一样。不,绝不要死!她猛地抬起头,骇恐地看向面无表情的禽兽王,急惶道:“我不选,我我马上给你舔干净。”
在赞布卓顿讶异的目光中,她扑跌上去,顾不得尊卑地从他手中抽走银杯,用袖子使劲擦净桌上的酒,然後抱起他的沾满酒的右手,虔诚而专注地迅速舔舐起来。现场没有水清洗,就只有用舌头舔干净了。在她的认知中,这是最卑微最低贱的讨好方式。人如狗,为了活命,不要说舔手,就算是让她舔脚,她也会迎辱而上。
软软的,滑嫩嫩的温热湿濡感从手指传来,凝视著那曾被拨玩过两次的粉红小舌沿著手指缓慢游走,赞布卓顿翻滚在心头的暴虐慢慢平息。
那小舌像是一尾滑溜调皮的小鱼,从他的指游到指尖,又从指尖游到指,绕著突起的关节和砺的厚茧打转,留下一道道有别於酒的芬芳濡湿。两片有些发白的花瓣圆唇脱去厚厚的血痂,变得柔嫩丰美,偶尔随小舌触到肌肤上,带来另一种不同的舒适。
这个獒奴濒临死亡威胁时,总会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举动。不称贱奴了,也不称王了,她以为用唇舌舔尽酒就能弥补犯下的错误吗?满手的酒除去了,那留下的满手涎又该怎麽惩罚?拔舌麽?
赞布卓顿的唇角微微翘起,锐利冷酷的鹰眸中浮起一丝玩味,索任由这个獒奴舔舐。左手执起银杯,放到唇边浅浅啜饮,目光重新回到大厅的弦舞之中。
坐在大厅左侧的烈释迦闼修在这次宴席中奉命以莲华法王的卓尼钦波的身份出席,茶色盖皮袍外罩著半边绛红色镶赭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