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脸上还是手上,皮肤都相当好。比不上楼宁之这样娇生惯养的,比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楼宁之捧起庄笙搭在膝盖上的手,在手背上摸了好几下,边摸边道:“好滑啊,你护手霜用的哪个牌子?”楼宁之发觉自己可太喜欢庄笙了,今天比昨天还要喜欢,脸好看,手好摸,性格好,对她更好。
“大宝。”庄笙被她摸得手臂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望着头顶回旋上去的楼梯,感觉有点儿发晕。
“刚刚磕门上的是哪只来着?”楼宁之试图对她另一只手伸出魔爪,庄笙咽了口口水,忙收好左手,说:“就是这只。”
你快饶了我吧,心动过速猝死了算谁的。
“哦。”楼宁之看着她另一只手,有点儿不甘心地抿起唇。
庄笙受不了她这样有点儿小可怜的模样,认命地一并伸出去:“这只也是大宝,要不你试试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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