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很多法律爱好者总以为自己能让罪犯招供。
怒视嫌犯,当面与其对质,再告诉他杀人凶器上遍布着他的指纹,一切就行了!
于是嫌犯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在现实生活中,警方审讯靠的不仅仅是自信和创造力(尽管这两点对审讯工作确有帮助)——审讯者还要在交际影响的心理战术方面接受过高水平训练。
让一个人认罪可不是件容易事,而警察有时能让无辜者承认没有犯下的罪行,这就证明了警察在心理操纵方面的过人之处。
没有两次审讯过程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审讯大多都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点。
这些弱点的暴露一般依赖于人在经历截然相反的极端时所产生的压力,如主宰和服从、控制和依赖以及后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
如果审讯者能根据嫌犯的个性和经历,将环境和技巧有效地结合起来加以利用,那么即使是最顽固的罪犯到头来也会坦白招供。
学者估计,在美国约有42%到55%的嫌犯都是在审讯时认罪的。
警方审讯并非总是都是这么复杂。
直到20世纪初期,在美国,刑讯逼供还是一种广为接受(即便是不合法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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