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特有的铮亮光泽,崭新无比,就和一把从未使用的还在橱窗里的刀刃一般。
谁也不知道它刚刚沾了血。
郗良看着它,嘴角不自觉漾出愉悦的笑漪,心口跌宕,每吸进的一口气都是寂静的,每呼出的一口气都是欢喜的。
她起身抓起匕首走进厨房,把它放回原位,从柜子里拿出酒,回到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回味,小嘴笑得合不拢。
一瓶酒见底时,独自快乐的郗良听见车子的声音,霎时间,欢乐烟消云散,寒毛竖起,她抱着酒瓶,一脸沉凝赶到窗边察看。
黑色的车子她并不陌生,是安格斯的。
金色头发的安格斯从车上下来,宝蓝色的薄风衣下,还可见他那双笔直的长腿,裹在黑色的西裤里。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拿东西。
郗良闭上眼睛,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被突然回来的他吓软了,颓靡地回到沙发上窝着,喝光瓶子里最后一口酒。
安格斯提着爱德华准备的新鲜食材回来,一进门,他听见沙发上的姑娘死气沉沉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安格斯不知道她做贼心虚,道:“我怎么吓你了?”
“你为什么这么早回来?你不是要晚上才回来吗?”
安格斯将食材放在一边,到沙发边坐下,“忽然有空,就回来了。你穿成这样,是要出去?”
郗良爬过来抱住他,摇摇头道:“不出去了,明天再出去。”
她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很干净,味道也好闻,她揪着他的衣襟,“安格斯,抱我。”
安格斯搂紧她,明知故问,“怎么了?”
郗良只管往他胸口蹭,想了想,秘兮兮道:“明天再告诉你。”
安格斯一挑眉,唇角噙笑问:“好。中午想吃什么?面包?”
怀里的郗良一顿,连连摇头,“不要面包,我要吃肉,吃牛肉,炖酒。”
真是聪明的女孩,贱男人还以为用个破面包就能骗走他的女孩。安格斯的大掌有意无意顺着她的背轻抚,满意微笑道:“好,吃肉。”
在吃穿用度上安格斯一开始就没亏待过她,吃的食材是上好的,穿的布料是上乘的,若非她不挑食,在经过各种好酒好肉滋养之后,她一定会对外面的廉价啤酒和食物感到难以下咽,偏偏她嘴笨,好和不好吃不出差别似的。
幸好,面包当前,她知道说一句要吃肉,也还不算无药可救。
回想她下手的狠劲,安格斯相信她是天生的狩猎者,食肉动物。
时间正是十一点多,安格斯抱了她一下,去厨房料理食物,郗良又开了一瓶酒,搬来一张椅子坐在厨房门口,寸步不离地看着安格斯。
安格斯不免想起上回,她捅伤未婚夫的时候,哼哼唧唧害怕他走,不惜主动讨好他,撩起裙子邀他进入。
第一次杀人以后,她是什么样子?做了什么?
安格斯很想知道。
他偏过脸去看她,她咽下酒,咧嘴一笑,笑容可掬,怎么看都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小姑娘。
当年那个被杀的少女,会是她第一个杀死的人吗?
安格斯希望不是,不希望她仅仅是因为夏佐。
小剧场:今天是想要良吃醋的安格斯
安格斯(试探):良,我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郗良:???
安格斯(强调):我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郗良:噢,快滚。
安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