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万元。只要你俩有这准备,我还可以帮忙。学费不够,我也可以帮忙凑。说那里话,咱俩就跟亲兄弟一样,我经常在我们家里说,没你,我初中毕不了业,还考得上清华,还能成留美博士,在美国大学当教授!还记得不,那年我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妹妹改嫁了,我基本上成了孤儿,不知道得了你多少照顾。我之所以被同学们叫做四眼,也就是这年十月间的事。那时我们的成绩在班上不相上下,一次县里统考,我突然下降了二三十名,老师大会小会地批评,同学班前班后地找原因,你也来帮助我。我当时流着泪、哽着声地说看不清黑板了,成天饿得头昏眼花,根本就集中不了注意力;我也读不成书了,亲戚叫我学泥瓦匠出门做小工。是你带我去医院检查,又出钱帮我配眼镜;是你带着老师做我亲戚的工作,又隔三差五地给我饭菜票。从那以后,我就打心眼里认你是哥了,遗憾的是后来你家里也发生了变故,老爹为救人在山区的铁路上仙逝,你职参加了工作,我们这才失去了联系。你说,现在我帮帮你,岂不是应份的事儿,古话还说得礼一寸,敬礼一尺;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呢!”
“这太好了,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我只是一个山里的养路工,长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要钱没有,要权没有,想去求爷爷告奶奶,也找不到门路。所以晨晨大学毕业后,只能回乡做个中学老师,婚后即便是调到我那儿,也是在个荒无人烟的大山沟里,我自己都不愿意呆下去,能让她跟着一块儿受罪,所以婚事一直拖着,还望不到个头,急也把人急死了,经常为这窝心闹矛盾!”杜若感激不已地连连抱拳致敬,心里更是充满了发小在急难之中对自己援之以手的敬佩,以至于话也说得哽哽咽咽起来。
“看得出来,老兄这些年没过啥好日子,你除了面相老外,基本上还是十几年前那副模样!”四眼也感慨万千地连连拱手还礼,映耀着夕辉而显得金灿灿的镜片后面的眼睛,洋溢着一片真挚的情意,“我这两年日子过得也不顺遂,我想回国发展,开家公司或是去家研究所,但太太不同意,说为了子女教育,就是熬也要熬到小孩长大成人,其是她是不想放弃美国国籍,我也不愿意像候鸟似的,过在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的日子,光是倒时差就让人难以忍受,所以我也只是靠薪资过日子的人。我太太,唉,厉害着呢,典型的女权主义者,既要管着男人的钱,又要管着男人的胃,你想想,从咱们家乡出去的妹子,有几个是好好先生,没准儿晨晨也是一路人,不过都贤淑,勤俭,持家。我太太是咱们县上人,家住城关镇,父亲做过县上的父母官,所以自小娇贵,颐指气使惯了,我们是高中同学,她那时还是班长。你知道我是靠着亲邻的接济才上的高中,饿肚子在我是常事,我总是最后一个去食堂,买些便宜的剩饭剩菜充饥,一件土布衬衣要穿一个夏天,晚上时带打着赤膊睡觉,那时寝室里蚊子也多,我又没有蚊帐,经常是蒙着脑袋睡到天亮。我就这么一个穷小子。承她看得起我,有事没事儿总带着我参加各项课外活动。我知道刚开始她是出于公心,生怕班上的同学学习掉队,后来有同情我了,就悄悄地将她父亲穿过的衣服带到学校来给我穿,买菜也买两份,然后倒给我一大半,节假日总是找各种理由带我去打一餐牙祭。唉,真是得亏她呀,否则高中我会读不下去的。班上几个同学读着读着就退了学。
“高考那年,我考上了清华,她考上了江城一所普通大学,这时她才要我去她家里,那会儿她在我心目中就是公主,我什么事情都听她的,时常能得到公主的召唤,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原来她父母替我置办了上大学的全套行装,生平第一次穿上西服。我乐得嘴巴都合不拢,眼泪像水似的哗哗地往下流。说句见不得人的话,当时我正在为学费发愁,乡里土政策不当我是孤儿。继父根本就不把我当儿子,真是走投无路,进退无门。她父母却像待亲生儿子一样为**持一切,还拿钱叫我办谢师宴。赶乡邻的情,去北京时更是给我拿路费。从那以后,我就决意跟她好了。一辈子做她裙下的不贰之臣,除非她实在看不上咱这乡下穷小子。大年四年,我们俩说是在谈朋友,但一见面就吵架斗嘴、言高语低,追她的男同学也多,就似众星捧月地围着她的石榴裙转,我俩在一起连手也没有牵过。
“幸运的是,毕业时我被公派赴美攻读硕士学位。也就在这个时候,传来她移情别恋,在江城谈了个朋友,男方是**,自己开办有一家公司。得迅后,人整个地懵了,五雷轰不足以形容当时的茫茫然,万箭穿心至今想起来心脏还隐隐作痛。我连夜乘火车从北京赶到她学校里,记得正是早八上课的辰光,她和几个同学说说笑笑地走在去教学楼的路上,她无意间看见了我,我急切中望见了她,我激动不已地挥臂张嘴,然而她却加快脚步像不认识似的闪身而过。我目瞪口呆地愣在当地,不详的预感涨满了脑际。以后我愁肠百结地一遍遍在教学楼前徘徊,好不容易听到中午放学的下课铃响,然而直到教学楼空荡荡地走得阒无一人,还是没见到她令我魂牵梦萦的身影。我想这就是所谓听天道尽人事了,她去意已决,连面都不愿意见,我就是再倾心劝服、竭力慰留,恐怕也是无济于事。我心存侥幸地来到她寝室,一寝室正在吃饭的女生都说没见人。我面如灰土地退到楼下,脑子里纠集不散地缭乱着生离死别的愁绪。我在她宿舍楼、教学楼来回来去地踱了一个正午,等到下午上课铃响,俨如潮水般涌向各个教室的人流中还是没有她的踪影。
“我百般无奈地走出校园,想找家路边小饭馆填下饥肠辘辘的肚子,这时树荫下一处饭摊吸引了我的目光,瞧三五个民工模样的人正笑语喧天地围坐在一张小桌子上,一碟花生米,几块臭干子也将酒喝得兴头十足。我怦然心动,也学他们样儿要了杯酒,这是我第一次喝酒,我想人生在世犹如白云苍狗,我忍饥挨饿地读这么多年书,艰难竭蹶地熬到就要出国了,也算是学有所成、出类拔萃,然而一个不学无术的**,就因为高门鼎贵,有享用不尽的公权力,轻易就将我苦苦追求了七八年的女友挖走了,使我像个乞丐似的被人拒之门外,像个民工似的蹲在马路边吸着灰尘、呛着烟雾病酒。我一杯杯地差不多将一瓶酒喝完了,这才摇晃着身躯,踉跄着步子离去。然而我又能去往那里,再去学校找她,也不过是意气用事地自取其辱;回老家,我不就是个孤儿,身无分文地回到乡里更是自讨没趣,一时间我发现世界之大,竟没有我立足的地方。